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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法制晚報訊(記者 王巍) 自稱女友沒完沒了地罵自己窩囊,被女友罵“急眼”,一怒之下勒死女友。24歲的陳俁霖被抓後為求速死,還為自己編造了一堆罪名。記者上午獲悉,陳俁霖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。
  懷疑女友有外遇尾隨作案
  陳俁霖生於1989年,此前曾兩次因搶劫被判刑,2011年7月才刑滿釋放。
  據檢方指控,2013年3月18日凌晨,陳俁霖和女友馮某行至大興區舊宮科技路南側樹林時,因瑣事發生口角,陳俁霖將馮某勒死並掠走馮某錢包、數碼相機、手機、筆記本電腦等物品,經鑒定價值1895元。
  此案開庭時,陳俁霖當庭供述,他2012年底來京,認識馮某半個月後兩人發展為男女朋友,併在舊宮租房子同居。住了沒多久,兩人就開始吵架,為此他回了老家一趟,可當他回來後發現女友有些不對勁,女友好像有了新男友,他當時沒向對方提出分手,但兩人從此不再住在一起。
  事發當天,陳俁霖去接女友下班時,看到馮某打了幾個電話似乎是和別人有約,陳俁霖就跟著馮某一起到了一家餐館,看到馮某與一名男子吃飯,於是他躲在一旁等對方出來。
  馮某吃完出來後,陳俁霖跟上馮某,“她看見我就開始罵我,”陳俁霖說,女友沒完沒了地罵他窩囊,他被罵“急眼”了,就用胳膊勒住馮某的脖子,馮某喘不過氣來便停止了謾罵,可他將手鬆開後,馮某又開始罵,他就又卡住馮某脖子,直到馮某身體軟了,倒了下去。
  意識到馮某已經斷氣,他將屍體拖到一個角落,用石膏板和碎石蓋住,然後,拿走了馮某隨身的書包回到家中。
  求速死編罪行因故意殺人判死刑
  “我心裡很不是滋味。”陳俁霖在受審時說,女友死後他覺得很凄涼,兩次跑到女友住的地方回想過去,此後又陷入了是否自首的掙扎中,但還是沒勇氣報案。
  此後,陳俁霖跑回老家,當他再次回京後被警察抓獲。
  “我沒想殺死她,就是被罵得受不了了。”陳俁霖反覆強調女友對自己的謾罵,一次次地被罵窩囊廢,實在忍不住才下手。
  當被問到“你們到底因為什麼爭吵?她為什麼罵你?”時,陳俁霖沉默了。
  過了一會兒,他低聲回答,他身體上有一些缺陷。
  陳俁霖在法庭上承認,自己因為一心求死,所以在被抓後編造出一堆自己沒乾過的罪行。
  相關記錄顯示,陳俁霖到案後一個多月時,交代了多起搶劫罪行。但是警方調查後發現,根據他提供的粗略線索,警方均沒核實到相關接報案記錄,也沒有其他證據佐證。
  陳俁霖在法庭上稱,“當時剛剛被抓,一心求速死”,所以才編造了一堆罪名。
  檢方認為,應當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。陳俁霖刑滿釋放後五年內又重新犯罪,系累犯,應當從重處罰。
  法院最終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陳俁霖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身。文/記者 王巍
(原標題:被罵窩囊廢 急眼殺女友 稱身體有一些缺陷 被罵得受不了才下手 落網時為求速死編造罪行 因故意殺人罪被判死刑)
(編輯:SN08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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